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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1 阅读量: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高质量完成2022年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认定管理规定(试行)〉〈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根据《关于申报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的通知》(连卫医政便字〔202235号)文件要求,全市三级医疗机构申报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15个(以下简称申报基地)。经审核,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基地名单如下。

市一院:手术室护理、血液净化护理、神经外科护理、骨科护理、呼吸护理;

市中医院:血液净化护理、骨科护理;

市二院:手术室护理、血液净化护理、骨科护理、呼吸护理;

市东方医院:血液净化护理;

赣榆区人民医院:骨科护理;

东海县人民医院:手术室护理、呼吸护理。

二、评审程序和时间

1.初评:定于111616:00以腾讯会议形式进行线上汇报和答辩,每个基地汇报时长6分钟。

2.实地评审:定于11月中下旬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实地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形式

1.初评:前期将申报材料和汇报PPT寄送至各评审专家进行审核,根据各培训基地评审标准,结合申报材料和汇报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每个专科前2名进入实地评审环节。

2.实地评审:评审专家根据各培训基地评审标准进行实地评审。

四、其他

1.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委托市护理学会开展我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卫医政〔202218号)文件要求,受市卫健委委托,由市护理学会承办我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请各申报基地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完善评审支撑材料和汇报内容。并于111017:00前将评审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寄/送至市护理学会,汇报PPT电子版发市护理学会邮箱。

2.为支持培训基地认定及管理活动,现征缴评审费用1500/申报基地。采取对公转账形式进行缴费(由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代收并代开发票),缴费时请备注单位和申报基地名称,评审后开具发票,不接收个人转账。请各申报基地于111117:00完成缴费工作。

联系人:葛雯雯   联系电话:18961327507

市护理学会邮箱:lygshlxh@163.com

账号信息:

 名: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通灌北路支行

 号:10431501040001899

 

附件:1.关于委托市护理学会开展我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认定管理规定(试行)》《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连云港市护理学会

20221109

关于委托市护理学会开展我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发文——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认定管理规定(试行)》《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1).pdf